高中语文新课程标准
发布:佚名 时间:2008-9-12 14:11:00 来源:京翰教育中心 录入:小白 人气:3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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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遵循共同基础与多样选择相统一的原则,构建开放、有序的语文课程。
高中语文课程应遵循共同基础与多样选择相统一的原则,精选学习内容,变革学习方式,使全体学生都获得必需的语文素养;同时,必须顾及学生在原有基础、自我发展方向和学习需求等方面的差异,激发学生的兴趣和潜能,增强课程的选择性,为每一个学生创设更好的学习条件和更广阔的成长空间,促进学生特长和个性的发展。
高中语文课程应该具有相对稳定的结构系统,并形成富有弹性的实施机制。学校应在课程标准的指导下,有选择地、创造性地设计和实施课程,帮助教师提高水平、发展特长,开发和利用各方面的课程资源,建立互补互动的资源网络,建设开放、多样、有序的语文课程体系。
三、课程设计思路
(一)为了适应高中教育发展的趋势,适应社会对人才的多样化需求和学生对语文教育的不同期待,高中语文课程必须体现时代性、基础性和选择性,既要在义务教育的基础上,使学生的语文素养普遍获得进一步的提高,同时也要为具有不同需求的学生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因此,需要建设一个新的高中语文课程结构体系和实施机制。
(二)高中语文课程包括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两部分。课程结构图示如下:
(三)必修课程要突出课程的基础性和均衡性。学生通过必修课程的学习,应该具有良好的思想文化修养和较强的运用语言文字的能力,在语文的应用、审美和探究等方面得到比较协调的发展。选修课程也应该体现基础性,但更应该致力于让学生有选择地学习,促进学生有个性地发展。
(四)必修和选修课程均按模块组织学习内容,每个模块36学时,2学分。每个学期分两段,每一学段(约10周)完成一个模块的学习。这样的设计有利于学校灵活安排课程,也有利于满足学生多样的学习需求,便于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学或者重新学习某个模块的内容。
(五)必修课程包含“阅读与鉴赏”、“表达与交流”两个方面的目标,组成“语文1”至“语文5”
五个模块。每个模块都是综合的,体现“阅读与鉴赏”、“表达与交流”的目标和内容。必修课程五个模块的学习可在高一至高二两个学期半的时间里循序渐进地完成,也可以根据需要灵活安排。
(六)选修课程设计五个系列。系列1:诗歌与散文;系列2:小说与戏剧;系列3:新闻与传记;系列4:语言文字应用;系列5:文化论著研读。每个系列可设计若干模块。学校应按照各个系列的课程目标,根据本校的课程资源和学生的需求,有选择地设计模块,开设选修课。对于模块的内容组合以及模块与模块之间的顺序编排,各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实施。课程的具体名称可由学校自定。
(七)学生修满必修课的10学分便可视为完成了本课程的基本学业,达到高中阶段的最低要求;应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学习兴趣、未来学业和就业的需要,选修有关课程。对于希望进一步学习的学生,建议从五个系列的选修课程中任意选修4个模块,获得8学分,加上必修课程的10学分,共计可获得18学分;对于学习兴趣浓厚并希望进一步深造的学生,建议在此基础上,再从这五个系列里任意选修3个模块,这样一共可获得24学分。